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编辑:航运信息网    发表日期:2008-5-9 16:28:35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14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南大学一路(新校)   邮编:266404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明岛西路65号(老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
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二、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由国家交通部投资建设,坐落在青岛这座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作为国内目前港航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其强大后盾青岛港迅猛发展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独特优势,立足港航面向社会,全力打造核心竞争实力,实现跨越发展。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417人,其中高级职称138人。开设了交通运输、财经、电子信息、制造、土建、文化教育六大类近30个专业。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11792.5万元,图书94.7万册,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在校生已达1万多人。学院还被国家教育部列为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训基地之一;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
学院不断深化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加强与新加坡理工学院、韩国济州汉拿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交流。建立拓展以国际亿吨大港青岛港为龙头,包括国内各大港口、海尔、海信、中远等知名企业在内的强大而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同时持有毕业证、技能证的管理和高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罗源湾、厦门、广州、深圳、宁波、南京、苏州、连云港、芜湖、北海、大连、锦州、营口、京唐、曹妃甸、秦皇岛、黄骅等港口和海尔、海信、海丰、中远、中海等知名企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低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以下九个专业只招男生《港口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港口电气方向)、《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6、外语考试类别:英语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裸视5.0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裸视4.8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帶独立卫生间)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81735188  81735007  66818177
学院网址:www.qdgw.edu.cn
电子邮箱:qdgw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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